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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通知

编辑日期:2025年09月24日 09:51 作者/编辑:自学考试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为做好我校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管理暂行办法》(山东师大学位字〔2024〕21号),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我校202412月和20256月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

二、申请时间

20259299:00-102617:30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较好地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学习期间各科平均成绩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毕业论文、免考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

(三)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查重率<30%

(四)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汉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1.英语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证或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3.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以上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4.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与现申请学士学位不属同一批次同一学科门类);

5.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

(五)核心专业课程不得办理顶考或免考。

(六)本科段学习期间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

四、申请流程

(一)登录平台

考生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链接:https://sdnu.edu-cj.com/)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默认为本人身份证号码,从平台“我的信息—我的消息”中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学士学位申请操作手册》。

(二)提交材料

点击左下角“我的学位”,按照要求填写以下信息:

1.点击“证书邮寄信息”,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应为常住地址,且自申请之日起半年内无变更,建议不要填写原专科毕业学校地址。

2.点击“学位申报信息”,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提交电子版照片、开题报告、论文终稿、维普平台原文对照论文查重报告(含AIGC检测报告)等有关文件。

电子版照片将上传至学信网并用于学位证书制作,请勿上传经过美颜处理的照片。考生的论文终稿将提交至我校往届自考毕业生论文自建库进行查重,查重率须低于30%;终稿需符合《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及考评要求》(详见平台“我的信息-我的消息”),若不符合要求,考生需按照该要求及写作模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若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学校有权按“审核不合格”处理,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

(三)资格审核

我校将按照授予条件对申请材料逐个予以审核。预计申请时间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审核,系统显示审核状态依次为:审核中、审核合格/审核不合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根据修改建议将不合格材料修改后再次提交,否则将按审核不合格处理。审核合格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制作学位证书。

(四)证书发放

预计2026年1月份完成学位证书制作与发放。我校不提供证书自取服务,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统一邮寄,支付方式为到付,费用含邮寄费和照片打印制作费。快递内含学位证书、封皮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收到快递后请认真核对材料有无缺失,证书信息是否有误。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6180270。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23日


文稿来源:自学考试办公室

编辑:杨文静

审核:孙永华

复审:梁开敏

终审:张西林